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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12期 作者: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 2024-06-2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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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民政厅调研组深入社区收集社区干部和居民的意见建议。 自治区民政厅供图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这为全面提高新时代机关党建质量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自治区民政厅聚焦“三个表率、一个模范”总目标,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机关党建“第一责任”深度融入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第一要务”,讲政治强武装、抓作风强堡垒、建品牌强引领,以务实举措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宁夏民政工作在民政部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6年3次获得优秀等次,自治区民政厅在全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连续3年获得优秀等次。

  讲政治强武装,建设忠诚民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忠诚民政”。

  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政治型机关建设,制定和修订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组工作规则、财务管理办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做实“五坚持、五强化”10项措施,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民政厅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半年专题研究、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

  坚持以学增智,凝心铸魂当好表率。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会前学法”等制度,建立“4+2”长效常态学习机制(“4”即厅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党委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2”即理论大讲堂、政策解读会),开展“沿着总书记足迹、感悟思想伟力”等实践活动。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实“真学、领学、深学、研学、践学”5项措施,务求学习教育实效。举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读书班,不断提高宁夏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汲取干好民政服务保障工作的智慧和力量。

  强化表率作用,以上率下深研细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四个1”模式(即每月1专题,每季度1次理论大讲堂、1次专题研讨、1次政策解读会),每年学习“必读篇”“宁夏篇”“民政篇”百余篇。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导学、听学、督学机制,民政厅党组书记每年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进行1次专题辅导,带头讲好“专业课”,深入党支部(党总支)讲党课、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其他党组成员深入所在党支部和分管处室带领党员干部深学研学,全面提升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

  抓作风强堡垒,走好“第一方阵”

  坚持人民至上,厚植爱民情怀,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建强战斗堡垒,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到每一个民政服务对象的心坎上,走好为民服务“第一方阵”。

  狠抓作风建设提质效。印发常态化推进干部作风整治实施意见和开展作风提升行动深化“五型”模范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月”活动,下茬立势纠治“八弊”问题,发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工作作风,深入实施“双强双带”工程,常态化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党员干部“基层工作周”、“双报到、双报告”等活动,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压实三级责任固根基。压实厅党组领导责任、机关党委直接责任、党支部主体责任三级责任,每年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统筹安排,每半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会,压茬推进工作落实。持续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16个机关党支部结合业务工作,确定各有特点的党建品牌,建立各具特色的党建墙。印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用手册》,建强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党建联系人、党员干部“三支队伍”,激励党员争先锋、当模范。

  严格监督检查促落实。民政厅党组加大对驻厅纪检监察组的支持力度,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联合进行全面从严治党“5+N+2”专项监督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靶向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民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民政厅党组书记定期与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和处室负责人、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进行谈话,带队深入基层办事窗口、社区、养老院等明查暗访,督促工作落实。

  建品牌强引领,争当为民先锋

  聚焦“全国民政走在前、区直机关创一流”目标,把准政治方向,着力打造“七心民政·为民先锋”(即社会救助暖人心、养老服务强信心、儿童福利用真心、公益慈善有爱心、社会组织筑同心、社会事务聚民心、地名文化启润心)党建品牌,擦亮“民政为民、民政爱民”鲜明底色,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社会救助暖人心。围绕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制定分层分类救助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将9类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养育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3类保障标准,率先在全国实现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省域全覆盖,“党建+救助”“物质+服务”“帮扶+评估”等多元救助试点实现县区全覆盖。

  养老服务强信心。高龄津贴实现80岁以上老人全覆盖,有意愿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率达100%,养老服务满意度排名全国第6位,适老化改造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宁夏被民政部列为全域推进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地区,5个地级市全部被民政部列为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地区;在全国率先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在西北地区率先举办养老服务业博览会。

  儿童福利用真心。地级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现全覆盖,率先在全国建立村级三留守关爱督导员工作补贴制度;构建儿童福利机构4D6S现场管理体系,实现服务标准全业务覆盖、全流程规范、全链条管理、全周期监督和全员参与;深化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发展,被中组部确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生动案例。

  公益慈善有爱心。出台发挥行业性枢纽型慈善组织联动作用、实施“汇聚慈善力量·促进共同富裕”三年行动计划等,联合11部门在全国首创慈善项目发布机制,接续实施“善行宁夏”十大慈善项目。注重典型培树,建立慈善表彰长效机制,涌现出王有德、王兰花、党彦宝等一批全国典型。

  社会组织筑同心。坚持党建引领,完善党建与监管服务“五同步”、社会组织党组织与理事会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联建共育”机制,创新网格化管理,探索形成全国有为有位的“党建+育管治”社会组织管理宁夏经验,构建高位推动、三级联动、全域提升的社会组织治理新格局。

  社会事务聚民心。婚姻登记实现“区内通办”“跨省通办”,县级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率91%,火化区范围调整优化、婚俗改革等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和“夏季送清凉”活动,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100%;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位居西北第一。

  地名文化强传承。强化区划地名文化保护利用,依托黄河文化、红色文化和地域文化,用好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开展“深化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深入挖掘宁夏地名文化特色,创新地名应用场景,推动地名标识建设,更好传承中华文脉、留住美丽乡愁,形成“闽宁镇地名标识”等一批宁夏特色地名文化品牌。

  责任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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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党委
【来源】:《共产党人》第12期